校园周围两百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艺厅。
根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:
第九条中学、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(院)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:
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、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。禁止开办上述场所的具体范围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对本法施行前已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上述场所的,应当限期迁移或者停业。
学习建议
阅读课本是培养自学能力的开始。对那些能读懂的例题,就先读课本自学,再作练习题,老师通过检查练习发现问题再讲。
教科书是学生获得知识的主要来源,很多学生认为只要把教师上课讲的内容听懂就可以学好了。其实真正理解,单凭教师的讲授是不够的,还必须充分利用有关的课外书籍,加深扩展和融会贯通所学的知识。
自学缺漏知识,以便打好扎实的知识基础,使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能跟上和适应新教材的学习。为了配合新教材的学习而系统自学有关的某种读物。不受老师的教学进度的限制提前系统自学新教材。
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。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。其实,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。知法,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。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,人民的希望。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,成为有理想,有道德,有文化,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,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,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,懂得合法与非法,违法与犯罪等道理,自觉依法办事。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,促进自己健康成长。否则,就会成为法盲,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,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。使自己陷入歧途,甚至走上犯罪道路。
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,不守法,大家都随心所欲,为所欲为。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。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。人们就无法生活,学习和工作,人民的生命,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。因此,知法、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为了祖国的明天,也为了我们自己,去学法、了解法,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!
好处:
1、可以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,
2、还有玩些互动的游戏,
3、在网络上总能找到和自己心态相投的朋友,通信交流也很方便,
4、上网是出现电视之后又一次对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冲击,如果嫌上网浪费时间,可以克制自己少去接触,
5、不用戴面具,自由自在,畅所欲言,
6、许多聊天的学生都有自己的OICQ,而且打字速度都很快,还很能侃侃而谈,
7、收发电子邮件、玩游戏、查阅资料、交友聊天、看新闻是中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, 8、开阔视野,及时了解时事新闻,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,
9、可以在各个BBS里张贴自己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和见解,觉得很有成就感;四是可以提高自己某项业余爱好的水平;
10、自己动手做主页已成为时尚,把自己喜爱的图片资料传上去,开一个讨论区,发一些贴子,和大家交流,自己做版主的感觉真的很棒。
坏处:
1、休息不好;
2、精神不好(主要是第一点的原因);
3、皮肤变差,长痘、斑点(因多种原因);
4、影响家庭和睦;(针对一部分人而言);
5、影响学习; 6、影响工作;
7、疏远与家人的感情;
8、浪费时间;
9、影响心情,心情恶劣,还会流泪,有时候是很伤的感觉;
10、影响吃饭(顾着上网,随便扒几口;或心情恶劣,吃不下饭);
11、上完好后悔,好内疚(严重的精神损失);
12、影响身体健康(上面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);
13、破坏个人原则:线下不联系的原则会在极个别人面前失效;